3)第333章_如果这是宋史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得,为了增加利润,只有硬摊派给他们。可这公平吗?

  第二,强硬凶狠了一辈子的韩大相公突然间毫无征兆的慈悲了起来。他说小民们借钱,借时容易还时难,到时肯定要皮鞭子蘸水死劲地抽,那会出人命的。皇上,那都是您的子民您的产业,不能这样凶残啊!

  这两点,把年青的神宗皇帝给震住了。他的信心开始动摇,开始怀疑起王安石各种法令的妥善性。手捧这份奏章,他一连串地感叹:“韩琦,真是忠臣。身在外地,不忘王室。我本以为青苗法是利民的,谁成想害民到这种地步?”

  接着他自动地顺着韩琦的思路滑了下去,成了韩琦的代言人——朕想起来了,青苗法还有个大毛病。青苗法只针对农业,关城市什么事,为何在城市里也放青苗钱?

  截止到这里,可以说无论是韩琦还是神宗说的都对。本来嘛,上等户有钱为何硬摊派,城市不种田你搞什么青苗钱,还有动用国家机关去追债,那注定了要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!

  可恨的是王安石居然还不服,他面对一脸忧愁悔恨的皇帝,还怒了(勃然):“如果能满足借钱者的需要,就算是城市居民又怎样?”

  一脑门子的钱,无可救药的钱痨!

  好,说到这里了,我们就应该换个角度来想事了,然后两方面对照,来看哪个有理。

  以韩琦奏章两个论点,第一,硬摊派。这是只针对上等有钱人来说了,不许硬摊派,那就是要以国家法令的形式,来维护兼并人家的既得利益。让吃进去的再也吐不出来,除非改朝换代时天下大乱,全民成土匪去抢,才能挖出来,这就是对了吧?!

  明白了这一点,请允许我稍微的动用些猜想,王安石到底知不知道下边在“硬摊派”,在向有钱的,成为国家蛀虫的兼并人家硬摊派。我认为,他是知道的。可这有什么不好呢,青苗法的原始文件里的确有不许硬摊派这一条规定,可面对整个新法的大原则——济贫困、抑兼并来说,它是正确的!

  一切都是阶级在作怪,伟大领袖说得对,一切的矛盾都存在于阶级矛盾里。大家要注意韩琦是什么阶级,他家世代为官,到他达到顶点,各种明暗收入多到不可思议,曾经有篇文章计算过,以包拯为例,他一年的官方工资就折合现在人民币数千万元。

  请想像韩琦的收入!

  再参照他在家乡买田置地,庄园大到无边无沿,到北宋末年,连岳飞都是他们家的佃户。知道为什么反对了吧,青苗法在砍他,和他这类人的树根。

  再说第二,追债。

  这真能让人气乐了,国家以一年四分利来追债,在韩琦的奏章里就能达到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惨状,那么请问民间一年七十二分利的高利贷能追到什么程度?为什么那时不见你出来说话,这时面对四分利就闹得不共戴天?!

  一句话,不是国家追四分利的债有多狠,而是这断送了他们每年追七十二分利的大油水,这帮凶残成性的官僚,根本就是在为自己的利益摇旗呐喊!

  可怜年青的宋神宗还是太年青了,他每天坐在金峦宝殿上遥控全国,根本就不知道底下有这么多的鬼花样,根本就不知道韩琦的真面目是什么。

  他只知道,韩琦是他父亲的大恩人,没有韩琦,就没有他父亲的皇位,没有他现在的皇位。于是,天下如果还有一个人可以相信的话,那就只有是韩琦……

  宋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二月,宋神宗下令废止青苗法。这条命令一出,王安石立即请病假回家,不再上班。另一面反对派们欢声雷动。

  努力终于有了效果,新法被打败,秩序恢复了!这是真的,截止到这里,新法只出台了三项:均输法、青苗法、农田水利法,其中青苗法是重中之重,只要它倒台,其余的不攻自破。

  请收藏:https://m.haitangss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